1. 投資者關係

          EMC易倍体育環保:關於2020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發佈日期:2020-12-31 瀏覽次數:1297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2月15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刊登了《關於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0-106號)。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2、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用網絡與現場相結合的方式
          3、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年12月30日下午1:30;
          網絡投票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爲: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爲:2020年12月30日上午09:15-12月30日下午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4、會議地點:合肥市高新區創新大道2688號中新網安大廈1611第一會議室

          5、會議主持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 李鬆珊女士

          6、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股東的總體情況
          參加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4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爲347,114,48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9.81%。
          2、現場會議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2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爲217,576,18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31.22%。
          其中,根據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安徽EMC易倍体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表決權委託協議之補充協議》,EMC易倍体育集團已將其持有的公司44,649,515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行使。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爲129,538,30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59%。
          4、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中小股東(除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 1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77,619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4%。
          5、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非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二、提案審議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以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對本次大會的議案進行了投票表決,審議了以下議案並形成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本議案內容詳見2020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總表決情況:
          同意 347,080,186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對34,300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99%;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43,319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7.6449%;反對34,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2.355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本議案內容詳見2020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總表決情況:
          同意 276,075,761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79.5345%;反對53,100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53%;棄權 70,985,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20.450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24,519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0.8731%;反對53,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126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3、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中節能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堤先生、王銀倉先生、葉東先生、王利娟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安徽EMC易倍体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煒先生;公司持股5%
          以上股東安徽省鐵路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銀龍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詳見2020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3.01.候選人:選舉王堤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8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1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831%。
          王堤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02.候選人:選舉王銀倉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8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1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831%。
          王銀倉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03.候選人:選舉葉東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8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1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831%%。
          葉東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04.候選人:選舉王利娟女士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78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7%,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91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8192%。

          王利娟女士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05.候選人:選舉李煒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7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0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795%。

          李煒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06.候選人:選舉王銀龍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74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07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795%。
          王銀龍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劉紀鵬先生、郭勤貴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安徽EMC易倍体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俞漢青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詳見2020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4.01.候選人:選舉劉紀鵬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79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12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813%。

          劉紀鵬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4.02.候選人:選舉郭勤貴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779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7%,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912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8174%。
          郭勤貴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4.03.候選人:選舉俞漢青先生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346,880,679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932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43,812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5.7813%。
          俞漢青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5、審議通過了《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提名齊連澎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安徽EMC易倍体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鬆珊女士、李鬆筠先生爲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王海寧女士、王成鋒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詳見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5.01.候選人:選舉李鬆珊女士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275,885,150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79.479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33,908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2.2139%。
          李鬆珊女士當選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5.02.候選人:選舉李鬆筠先生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275,885,050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79.479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33,808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2.1778%。
          李鬆筠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5.03.候選人:選舉齊連澎先生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 275,885,051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所有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79.4796%,上述同意股份數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 33,809 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12.1782%。
          齊連澎先生當選爲公司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本次會議的所有議案均獲通過。上述第2項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涉及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已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葉劍飛、侯婕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爲: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安徽EMC易倍体育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關推薦